莆田眼科医院“侨爱心·光明行”眼健康公益项目在莆田侨乡江口镇正式启动

2025年5月30日,由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主办方发起,莆田市侨联承办,涵江区侨联、江口镇人民政府协办,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莆田眼科医院负责具体执行的 “侨爱心·光明行”眼健康公益项目启动仪式在江口镇海星村隆重举行。此次活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,旨在为涵江区江口镇的归侨侨眷、困难群众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医疗手段助力精准扶贫,助力健康中国,传递爱心与温暖,助力他们重见清晰世界。

图片

在活动现场,首先启动仪式由莆田眼科医院刘励院长主持,莆田市归国华侨联合会、涵江区及江口镇相关领导、涵江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代表、莆田华厦眼科医院的医护人员以及众多社会爱心人士齐聚一堂,共同见证这一意义非凡的时刻。

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明涵在启动仪式上首先发言说道:“在涵江区江口镇启动“侨爱心·光明行”眼健康公益项目,对于提升当地居民的眼健康水平,促进社区整体福祉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。”

图片

涵江区侨联主席林建辉在启动仪式上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,他表示:“侨爱心·光明行’眼健康公益项目是我们关爱归侨侨眷、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。我们希望通过这个项目,为更多的人带来光明和希望,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。”

图片

华厦眼科医院集团党委书记兼副总裁李晓峰也表示:“华厦眼科医院集团作为全国领先的眼科医疗连锁集团,我们将充分发挥集团的专业技术优势,整合优质医疗资源,为患者提供精准、适宜、优质的眼科医疗服务。同时,医院还将积极开展眼健康科普宣传活动,提高公众的眼健康意识。”

图片

启动仪式结束后还进行“侨爱心·光明行’眼健康义诊普查活动。“侨爱心·光明行”公益项目江口站正式启动,这标志着三方的合作正式拉开帷幕,将共同为推动涵江区江口镇的公益事业发展贡献力量。

图片


返回 在线咨询

相关推荐

在线预约

 
《个人信息授权和保护声明》
75669

个人信息授权和保护声明

尊敬的用户:

1、本服务页面及本协议由本页面的实际运营者,即本服务页面展示的商户主体(以下简称“我方”)提供。

2、我方将按照法律规定收集、处理您的个人信息。本协议可能涉及您个人信息权益的重要约定,请您在提供个人信息前仔细阅读。一旦您在页面上提交了相关信息,即视为您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。

3、为了进一步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,了解您的需求以更好地实现本广告的推广目的,需要您按页面的表单提交相关信息(简称“客户信息”),提交的可能包括您的姓名、电话、邮箱、地址信息,具体以页面展示的为准,我们使用前述信息的目的在于与您联络,向您介绍我方提供的具体商品或服务,或为您提供客服。您有权拒绝提供上述信息,但可能无法获取进一步的广告服务。如您提供了上述信息,您应保证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。

4、您同意我方可基于以下目的或原因委托、安排第三方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和/或处理(这些第三方主要包括我们的经销商、广告服务合作方、客服服务商、数据分析服务商等):(1)安排销售人员与您取得联系,向您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,实现广告推广目的;(2)用于广告投放、广告投放效果优化、广告归因、广告监测等广告业务合作;(3)用于商业性分析和洞察;(4)核验信息真实性;(5)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目的。我方会要求这些第三方按照不低于我方的 标准保护您的客户信息。

5、我方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您的个人信息 ,因我方及我方委托的第三方收集、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产生的一切问题,由我方处理、负责。

6、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请在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、指导下共同阅读本协议。

7、如您有任何投诉、建议或咨询,或有任何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请求,例如查询、修改、删除、撤回授权等,请通过本页面展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
确定

医院地址: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958号

官网联系:0594-2708888

投诉电话:0592-2109301

(闽-莆-荔)医广【2023】01-03-01号 备案号:闽ICP备17013869号-1

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莆田眼科医院版权所有

[电脑版]